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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崇川区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18发布机构: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暂住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区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督办、检查指导和情况反馈。2.负责制订全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实施意见;负责制订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负责外来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工作。3.负责全区外来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平台建设,协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全面掌握外来人口基础信息和事务管理工作动态,实施信息的综合管理,提高信息共享服务水平。4.负责全区范围内居住证发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5.负责全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点规划建设的业务指导,结合产业布局,推行分片居住,配套服务。6.负责指导并抓好全区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外来人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开展协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7.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全区外来人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8. 负责全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外来人口的层级管理和分类管理。9.负责制订全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考评制度,组织相应的考核工作,提出对各街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面的考核评价意见。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管理科、服务科。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强了居住证申领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建设;保证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的实现;办理、协调《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事项的举报和求助。今年至10月底全区制发居住证13253张,签注居住证延期5266张。

2.试点信息采集新机制,在缺专职户口协管员的街道由包邻里的社干完成原户口协管员的职能。外口信息登记率90%,出租房信息登记率96%。

3.深化“燕憩苑”——崇川区新市民之家建设,新增3个燕憩苑点,丰富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内容;燕憩苑理事会换届圆满结束,新市民比例超过一半。

4.新老市民双向志愿服务项目贯穿全年,新编《新市民服务手册》,增设新市民调解员,开展“新市民卫生户”和“第三届崇川区“十佳新市民”评选活动。

5.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制订《2016年度全区外口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起草修订《崇川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全区信访维稳体制改革。

   

第二部分 崇川区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崇川区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崇川区外口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74.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3.86万元,减少9.2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4.86万元,减少11.77%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37.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4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3.82  万元,减少9.26 %。主要原因是政府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开支。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5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36.4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86万元,减少11.7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1.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外口办本年收入合计 3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3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外口办本年支出合计 3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 万元,占 62.92 %;项目支出13.51 万元,占 37.0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川区外口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8万元,减少1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6万元,减少 11.77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2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41.2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支出,厉行节约。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22.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6 万元,减少11.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1.2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2.9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2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36 万元,完成预算的95.10%,比上年决算增加1.0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相关会议增加;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3 个,参加会议241 人次。主要召开崇川区外口服务管理工作分析会、十佳新市民评选表彰会议等。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1.02 万元,完成预算的60.71%,比上年决算减少1.47 万元,主要原因相关培训业务精简。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个,组织培训 15 人次。主要参加崇川区政法综治干部厦门大学能力提升培训、燕憩苑新市民之家项目计划管理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7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15.75万元增加6.97 万元,增长44.25 %。主要原因2016年的差旅费、劳务费等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8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